里边不一定一定要有资金流的流动,但是它在不同的虚拟商户提供者之间是应该能够互操作的。这个虚拟商户每一次交易要有与数字媒体使用相关联,不同的虚拟商户之间还要能够相互影响。但是在这个虚拟商户背后一定要有某种支付手段的保护,比如银行的账户,或者信用卡,或者其他的。第三点,就是在虚拟账户之间要能够完成一种同步,这种同步不是说每当一次交易发生的时候要进行同步,而是说可以进行一种有周期性的,或者是按需的虚拟账户之间的同步。
在这个图画里面就是一个展示,我们怎么用iPay这个工具。这两个黄色的图片显示的一个是内容的销售方,一个是内容的使用者,他们俩之间会交流一个谈判,说我喜欢这个内容,我们多少钱成交,当中达成一致之后在他们每个人背后都有一个虚拟账户,这个虚拟账户就发生了一次交易,但这个交易并不是金钱的交易,当这个交易很顺利的时候就结束了,但是当有任何语言规定不符合,或者与双方的协议不一致的时候,把有争议的交易提交给分享服务。
对于iPay来说它的优势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它对于小额的交易是一种非常灵活的手段,他可以衍生出很多新的商业模式来,同时由于数字媒体的内容是无限多的,可以无限复制的,他可以用这种被无限复制物体的市场,与传统市场不一样,对于数字媒体这个交易市场来说,我付出了,并不是代表我更穷,而是不是那么有钱了。比如说在传统卖土豆交易里,如果我卖给你土豆你不付给我钱,那我损失了我的资产,我的价值,我变穷了,但是由于数字媒体是一个可以无限复制的物体,即使我卖给你一幅作品你没有付给我钱,但是没有关系,因为一个无限可以复制的作品我没有损失什么,我只是不是那么富有。可能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会有一个规模更大的,可以引入虚拟交易的多媒体试验。
对于刚才提到的那些崭新的技术来说我们还有两点,一点,对于立法的支持,另一点,政府的监管。对于立法的支持,我们只需要在传统的版权保护和电信法规上做很小的改动;对于我们刚才提到的虚拟交易体系,我们已经提了一个议案给欧洲议会,在2009年11月的时候我们会看到是否我刚才提到的那个虚拟交易系统会成为一个现实的,可以在网上支付的一个实体。对于政府的监管来说,我们需要能够管理一个系统,在这个系统里应该权衡各方面的利益体,同时我们还要进行有效的叫做许可证的体制,同时还要有对于生命周期的一个定义,以及在出现矛盾的解决,以及对于财政支付手段的保障。
现在有不同的实现iDRM的技术已经出来了,一个是P2P的iDRM,第二个工具叫VHS2.0,它就是提供一种类似于传统录像带的功能,就是用户可以把自己喜欢的内容保存下来。对于不同的国家来说,对于用户保存内容有不同的法律,但是基本上只要你把这种内容用于个人的使用,而不加以发布的话应该是没有问题的。
接下来我会讲我们软件发展下一步的方向,就是MPEG组织已经发布了MPEG可扩展中间的计划,在这个计划里将包含着来自于MPEG自身的技术和其他的技术,这些技术是使人们能够通过标准的接口,能够部署一个完整的媒体制作价值链,这里我们可以看出MXM是作为一个工具。
十分感谢大家很有耐心地听我长时间的演说,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