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去不复返了,数字媒体并没有给他提供他的技术所能够提供的东西,就是他还有很大的潜力可以挖掘。对于用户来说流媒体是一个很好的东西,但是对于那些作者来说情况就是相反的。今天的数字版权保护计划和使用者的自由是背道而驰的,对于数字版权保护的这些所谓的自由斗士,他们正在同人权进行斗争。最后在这个游戏里,作者没有得到他应该得到的那一份。
MPEG21是在1999年的时候制定了这个展望,在这个展望里他们预想未来每一个人都将是内容制作发行来消费这个网络里的一部分,这个网络里包括数以千万计的内容提供者,还有做增值服务的人,还有做分装服务的人,还有经销商,还有消费者。我们对于这种展望,我们所需要的是一种工具,是对于内容普遍的交易,能够使它有效的进行。
MPEG21是1999年制定的一个新的国际标准,当时考虑的一个因素,MPEG21有很多技术,其中比较重要的一个就是数字项目,或者叫数字对象,这个数字内容不是我们通常说仅仅是视频或者音频,而是一个结构化的数字对象,这里边包括跟这个节目相关的很多信息都在里边,比如说如何去表示这个节目,如何对这个节目进行标识,以及原数据。另外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用户,用户当然不仅仅包括是我们说的最终用户,也包括创作者和中间人。在媒体的传播过程中所有的角色,都是MPEG21假设这个环境里的一个组织部分。所有这些东西组成一个框架,在这样一个框架里主要是技术有那么一些,一个叫数字对象,数字项的声明,数字项的标识,知识产权的管理和保护,权利描述语言以及其他的一些技术。
在对于MPEG21这个技术展望里,我们会实现下面三个环节:第一个,作者内容和制作者,这里边我们认为内容的制作者因为能够发布新的内容,他制作的所有新的内容,当然今天的技术可以达到这一点了,但问题在于今天作者发布内容的时候很难从中获益;第二个因素就是使用者用户,用户能够不管从哪里得到这个内容,他都能够得到这个内容的使用权利,当然这是在得到许可的前提下;第三个,就是中间的环节,中间这个环节应该能够连接内容的发布者和内容的使用者,同时他不应该对内容的传送强加任何潜在的商业模式。
要想做到刚才所说的那三件事情,我们就需要一个可以从配置的技术平台,其中有两个因素,第一个因素,我们需要有一个可从配置平台标准的定义,第二个因素,我们要有标准开放源代码的参考软件,数字媒体计划,也就是DMP这个计划做的就是这两件事情,第一,它应用MPEG21所提供的工具,来开发了叫做可互操作DRM平台的这么一个标准,同时它也依据这个标准发布了它的软件。
刚才我所说的听起来像是一个梦,但是已经不是一个梦了。我们已经把相应的技术差不多开发出来了。今天我们就要在北京搞一个活动,就叫WIM TV实验,WIM TV代表着网络电视IPTV和移动电视的缩写,在这个事业里我们将用工具提供给内容的制作者一个方式,让他们能够发布自己制作的内容,同时在他们发布制作内容的同时可以加入一些类似于版权保护,还有作者个人信息的这些信息。同时我们还要提供播放器的工具,使用户能够欣赏由创作者制作的内容,每当这个播放器播放的时候都会有相应的数据产生,以供用户使用。同时我们在这个试验网站上会开通一个WIM TV的网站,这个网站将为内容的使用者提供制作的工具,发布的工具,同时为用户提供一个很好的平台,来发现很好的内容,同时对于中间的媒体发布公司来说也可以有一个更好的机会,从中可以发现某种崭新的商业模式。
同时我们会有越来越多的一群致力于刚才那些展望的人,其中一个例子,在意大利我们有一个叫意大利数字媒体的这么一个非盈利组织,这是一个开放的,也是一个多学科的非盈利组织,它是由来自于不同公司的研发机构